时间:2021-12-02 浏览:836
各学院、部门:
为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科研经费审批权限调整如下:
经费额度 | 审 批 人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0000元以内(含) | 项目负责人 | 学院、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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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0000元(含) | 项目负责人 | 学院、部门负责人 | 科研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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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60000元(含) | 项目负责人 | 学院、部门负责人 | 科研处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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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不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 | 学院、部门负责人 | 科研处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分管财务领导 | 校长 |
黄山学院财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