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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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是学校综合财务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管理和监督学校各项财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依法筹措办学资金,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正常运转。

3、依据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差异,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负责编报财务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根据决算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基本建设专项经费和其他各项专项经费补助项目的申报。

6、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定期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7、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按时编制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和各类报表。

8、负责党费、工会财务、后勤财务、教工医疗费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编制各类报表和年度决算。

9、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 参与货物、工程、服务的招投标和验收活动;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

10、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资金管理和调度,保证资金安全和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负责学校教育收费项目的申报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收费标准申报和年审工作,税务申报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12、负责全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3、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工作。

14、负责学校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财务数据安全工作; 依法执行财务公开制度。保证财务查询系统信息的畅通。做好财经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