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6-28   浏览:773


各学院、部门: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新个税法下,实行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当年预缴的个税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后,部分教职工会发生退税,且须通过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现要求全体个税纳税义务人(主要包括在职在编和一类人事代理人员)自行下载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安装注册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需再另行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下载使用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安装注册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或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见附件5)。请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纳税人基本信息中务必填写任职受雇信息:黄山学院黄山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7600311

    2.为确保个税抵扣准确无误,享受个税政策红利,请大家务必于630日前通过APP客户端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报送请相互转告已填报的教职工请忽略。

附件:1.“个税所得税”APP下载及注册指引

2.专项附加扣除简易图

3.“个税所得税”APP二维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628

  1.“个税所得税”APP下载及注册指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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